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5日通报,因销售侵犯“奔富海兰酒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海口龙华国珍行酒庄被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被没收95瓶侵权葡萄酒。
6月25日,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销售侵犯“奔富海兰酒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该局于近日依法责令海口龙华国珍行酒庄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决定没收95瓶侵权葡萄酒。
今年4月1日,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国珍行酒庄进行检查,发现其店内货架和地板上共摆放了95瓶葡萄酒,海兰酒庄贵宾128干红葡萄酒有53瓶(酒精度14%vol、净含量750ml),海兰酒庄贵宾407干红葡萄酒有42瓶(酒精度14.5%vol、净含量750ml),均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随后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对上述涉案酒予以扣押,并对其店长进行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海口龙华国珍行酒庄于2022年12月3日和12月9日,先后两次从深圳市某酒业有限公司处购进了海兰酒庄贵宾128干红葡萄酒、海兰酒庄贵宾407干红葡萄酒和海兰酒庄贵宾489干红葡萄酒三种酒,共计40件240瓶。
其中将51瓶海兰酒庄贵宾489干红葡萄酒以及28瓶海兰酒庄贵宾128干红葡萄酒,分别销售给海口龙华某特产商行。此外,还有4瓶海兰酒庄贵宾489干红葡萄酒、25瓶海兰酒庄贵宾128干红葡萄酒、10瓶海兰酒庄贵宾407干红葡萄酒零售卖给来店里的散客。剩余的部分是用在招待宴请客人上。综上计算可知,上述三种酒的购进总价为5220元,海口龙华国珍行酒庄销售三种酒的违法经营额总计为9300元。
此外,海口龙华国珍行酒庄销售的上述三种酒的外包装上所标注的“BenfordsHyland”商标,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且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包括上述三种酒在内的奔富海兰酒庄系列产品所使用的商标标识与澳大利亚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持有的“PENFOLDS”等注册商标高度近似,文字构成相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口龙华国珍行酒庄销售上述三种“奔富海兰酒庄”酒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权的侵犯,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此依法责令该酒庄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没收53瓶海兰酒庄贵宾128干红葡萄酒和42瓶海兰酒庄贵宾407干红葡萄酒。